47,XXX是指X染色体三体。
46,XX是正常女性
求CF游戏名:霸气xxx或者xx的女人,求名字!!!(本人女)女性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后悔报警,请问男的会判强奸罪吗?我来回答,这个绝对的会判强奸罪的,我身边就发生这样的事情!村上有个单身的男人,三十多岁了,一直娶不到媳妇,这男的人还可以,老实,本分,每年出去打工,突然有一年,过年的时候他告诉村里的人说在外面谈了一个对象,过几天就领回来,大家问他怎么认识的,他说是在网络上认识的,还没见过面,过几天就到家里来!过了几天他在网上认识的女子果然来了,是他去接的,大伙也替他高兴!没成想,第二天这女的就回去了,别人问他怎么就住了一晚上就走了呢,他说,这女的早晨跟他说给她一万元钱,她回去给她父亲看看病去,看完了就回来,这男的就没给,所以这女的早晨就走了,没想到,下午JC上门了,说是强奸罪给抓走了,这男的百口莫辩,没办法说清楚是两个人自愿的,最后,被判了三年!我在想,这女的绝对是骗钱的,一看骗不到钱了,就只好报警说是强奸她了!哎,只想说远离女人,一生无忧!
按理说,如果是自愿的,而且女方不是幼女(以14岁为界),女性也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那么就不是强奸。
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有些偏差。
对强奸行为定罪处罚,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注意,是女性。
如果女性强迫男性发生性关系,就不构成强奸罪(虽然有可能构成其它罪)。
因此,在罪与非罪的博弈中,女性是占有有优势的。
一般来说,女方报警了,而且提供了双方发生性关系的基础证据,那么局势就对男方不利了,男方可能要花很大的力气来证明双方是自愿的。
因为司法机关默认的就是女性不会随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双方要是没有一定的关联,那么强迫的可能性就是很大的。
这也是符合常理的,你双方既不是恋爱关系,也不是卖淫嫖娼关系,那么发生性关系的基础在哪呢?一个女人,不会随便见到一个男的就有想法吧?也许这个标准对男人的要求有些高,但毕竟现在的逻辑是,哪怕一个女人直挺挺地躺在你面前,都不代表她愿意跟你发生性关系;哪怕卖淫女都已经躺在那准备开始工作了,她这时反悔了你都不能碰他。
这就是现实,所以对于男人来说,解决生理需求最安全的方式,就是结婚,只跟自己的媳妇进行性行为。
只要是夫妻关系处于正常状态,哪怕你来点强硬手段,媳妇不乐意了,报警了,警察都不会管,因为你们有正常进行性行为的基础,夫妻之间有同居的义务,媳妇满足老公正常生理需求天经地义,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婚内无奸”。
所以,男人还是要洁身自好,不要沾花惹草,遵纪守法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