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老师学校是否给安排住宿,各地情况有所不同,就算同一个地方的不同学校都有可能不同。
题主谈到教育部是怎样安排乡镇老师住宿的问题的,到目前为止,没有明确的安排,学校可以安排,也可以不安排,视实际情况而定。
同一个乡镇不同的学校可能在住宿安排上都有所不同。
我是一个村级小学的校长,整个学校五个年级,八个老师,虽说现在只有六十几个学生,但高峰期也曾有过一百几十个学生。
我们学校的老师,很多都是分配的定向师范生,不是本地人,学校离乡镇又比较远,这种情况下,学校是肯定要安排老师住宿的,否则老师无法开展工作。
好在现在学生不是很多,空出一两间教室,把教室隔断一下,一间分成两间房。
当时设计教学楼的时候就考虑到老师住宿的问题,做了三套老师宿舍,这样一来,基本能保障在校住宿的的老师都有房间。
我们还是鼓励老师住校的,所以水电是学校出钱的,也装了热水器,改造了卫生间,给住校老师提供最大的方便,我们这里各个村级小学情况都差不多,为住校老师最大可能提供便利。
但是我们镇中心校就不一样了,中心校学生多,教室不够用,自然不会有什么多余的教室给老师做宿舍,教学楼倒有挺多栋,每一栋都有教师办公室,但没有宿舍。
很多外地老师只能在镇上租房子住,学校并不补贴租房费用。
我们乡镇听说今年要做24套老师中转房,但是中心校七八十个老师,中转房怎么分配估计是个大问题。
所以说,同一个乡镇,解决老师住宿问题都可能不太一样,各有各的情况,各有各的操作。
在以前,为何老师住宿的问题不会这么凸显?很多人可能有所疑惑,为何以前没有听说过教师住宿出现什么问题呢?老师的职数并没有变动呀,怎么突然一下就冒出这个问题呢?以前老师大多是本地的,要么是本地师范毕业生,要么是民办老师转正的,本地老师下班就回家了,也不需要学校安排什么住宿,偶尔一两个外地的老师,安排起来就容易多了?现在的老师结构不一样,大多数老师都不是本地人,离家近的一二十公里,选的几百公里,这些老师是必须要有一个安身之所的的,否则影响教学工作。
有的是由学校统一安排,有的是自行解决。
并没有一定的。
总结语:由于老师结构的变化,随着一代中师生和民办老师转正的公办老师的退休,本地老师越来越少,外地老师越来越多,为了让老师安心工作,课余时间能有一个容身之所,老师住宿的问题就必须解决。
教师如何参与学校管理课后服务学校学生多和学校学生少,老师的补贴标准都一样吗?答,我们这里目前还没有进行课后延时服务,还是处于宣传发动阶段。
教师的课后延时服务的补助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班级学生缴费;二是国家补贴。
各地经济不同,全国没有对课后延时服务统一标准,而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经济实际情况自定标准。
即使两校标准相同,但学生人数不一样,教师人数也不一样,所以,这笔收入与延时服务课时的商值,也会不一样。
国家补助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学生人数计算的,意思是,每一名学生补助是相同的,人数多,算出的积就多,人数少,算出来的积也就少。
不足100人学校,以前是按100人计算,但这种的学校常常是由大校带管,经济上被大校统管,他们的经费实际到手远远没有这么多。
比如一个学校,人数不足10人,他们是得不到100的经费的。
由此可见,这笔费用的课时均值也是不相同的。
再说,既然有延时教学,就必定有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管理教育教育教学的校级领导,他们也是要切割蛋糕的!这个切割比例也不一样,由此一算,课后服务学生多和学生少,老师的补贴标准是不可能一样的。
过去笔者长期教初三,年年都补课。
收了不少补课费,但真正发给教师的部分并不多。
那时还乡财政包干,也没有专款专用的政策,上级审计政策也没有。
私设小金库也比较常见,一次就被镇财政查缴了8万多元的资金,几乎就都是补课费。
现在搞延时服务,实际上就是过去的补课,希望上级加强资金鉴管,通过国家补助,尽量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回答供参考。
感谢邀请。
题主所提出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一是管理体制问题。
如果课后延时服务实行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管理方式的话,学校学生多,当地财政课后延时服务补贴就拔的多,或向学生按标准收取的延时服务费就多,按照专款专用的做法,老师的服务补贴也会多一点。
但也可能会出现学校安排的课后延时服务管理人员相对多,真正延时服务的老师不会多,老师的服务补贴也不会多。
二是课后延时服务实行班级管理体制,学校只挂个名,由一名校领导协调校内相关场地、设备设施、教育资源的使用,由各班班主任自行负责本班的一切延时服务事宜,这样可能老师的补贴标准会高一点。
三是按学校原来实行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来落实课后延时服务,学生多或少可能对老师的延时补贴影响不大。
因为,学生多,拔的(收的)延时服务费多,需要的辅导老师也多,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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