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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举一以见二、指二以明一(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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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举一以见二、指二以明一(逻辑)?

南宋叶適提出的一种方法论原则。语出《习学记言序目·周易二》。叶適认为,“道原于一而成于两,古之言道者必以两。凡物之形,阴阳、刚柔、逆顺、向背、奇偶、离合、经纬、纪纲皆两也,夫岂惟此,凡天下之可言者皆两也,非一也。”(《水心别集·进卷·中庸》)鉴于矛盾现象是宇宙间的普遍现象,每个事物的变化均根源于内部矛盾,因此在认识客观事物时,就必须“举一以见二、指二以明一”,既要看到事物内在矛盾的两个方面,又要通过考察这两个方面全面把握事物。从方法论上看,这实质上是一种矛盾分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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