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理工大学。
2.学校位置和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1号。
3.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和高职教育。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主要条件:校园占地85.7万平方米;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1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5.8平方米;生师比24.5:1;专任教师528人,其中副高级职务占31.8%,研究生学历占86.0%。教学科研设备总价值9903.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设备价值5921元;图书139.9万册,平均每个学生83.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预留计划的比例和使用原则。
各省计划根据学校多年上线率和报名率进行分配,并兼顾中西部地区招生名额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艺术保留计划数不超过该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5%。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对于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在相应招生批次投档前,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进行投入。
2.有语言限制的批准专业和允许招生的语言。
本科国际学历互认课程,金融会计英语授课,其他语言认真报。
酒店管理类考生录取后的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要小心了。
3.有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比例的专业:招聘的专业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4.风景园林专业录取在普通文理类。建议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同学要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6.在浙江设置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等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
本科:
高等职业教育:
2019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按学科招生。招生的大类有:电子信息、计算机、武器、设计。
招生一年后,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专业。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明
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并成绩合格的,颁发沈阳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学院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毕业证。
五、学费、退款等。
1.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政府定价的通知文件,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普通文科专业学费:20000元/人/年;
普通理科专业学费:20000元/人/年;
国际专业学费:25000元/人/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20000元/人·年;
专业学费:11000元/人/年;
住宿费:1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
注:新生用新方法,老学生用老方法。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
学校奖学金
奖学金按学年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定。
特别说明:
农学、园艺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兵器学是我校重点建设学科。为响应国家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农业新产业、新能源产业,结合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提高上述专业学生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获奖比例达到40%以上。
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和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金额和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人/年。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规定在家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在大学学习期间做兼职
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新生入学奖学金
1.志愿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①公共课
比本校在本省、本专业的录取线高40分以上,并且是本校在本省本专业录取前10%的,可以获得一般新生录取奖学金,额度3000元。
②国家在农业和林业方面的优势
我校农学专业和园艺专业是国家优秀农林改革试点专业。被本专业录取的学生,凡高于本校本专业在本省录取分数线20分的,均可获得国家优秀农林奖学金4000元。
③艺术类
在辽宁省录取分数线高于我校本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在我校本专业录取线前3%的学生,在外省录取分数线高于我校本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在我省本专业录取线前3%的学生,可获得艺术类新生录取奖学金,名额3000元。
不及物动词入学方法说明
1.归档比例
按批次顺序自愿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大学志愿与录取
普通班
2019年,我校按照所有招生省份的要求进行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学生籍贯为浙江省高级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计划为准。
国际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国际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国际计划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使专业服从调剂,也不会被国际计划专业录取。
艺术
辽宁省本科第一批是针对设计类专业和动漫类专业,辽宁省本科第一批是针对平行志愿生,而辽宁省本科第二批是针对表演类专业,是针对有序志愿生。
其他省份根据招生省份要求决定是否接受平行志愿。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
普通班
高级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存在专业级差分数。除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原则上不得退档。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对分数相同的考生进行文科排名;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艺术
设计与动画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相关省份相应级别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的,按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综合成绩转换要求:招生省份有相关文件的,按省文件执行;如无具体要求,按/2+专业课成绩执行)。
表演专业
辽宁省考生需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的表演专业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在辽宁省,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非辽宁省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符合相关省份相应级别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用我校考试成绩,其他省份用省统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表演学校考试时间表:
6.联系电话和网站地址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1号
邮政编码:113122
招生电话:024-56618811,024-56618855
传真:024-58217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