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名称: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学校位置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学府街117号
3.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级别: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主要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4万平方米;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6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15.2平方米;生师比17.9:1;专任教师380人,其中副高级职务占29.2%,研究生学历占67.9%。教研仪器设备总价值3833.9万元,生均教研仪器设备价值5159.3元;46万册,平均每个学生61.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就业形势、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等因素,研究决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2.所有专业没有语言限制。大学英语专业不推荐其他语种考生报考。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学院的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授予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合格者将获得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动词 (verb的缩写)充电情况的描述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2019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5000元/人/学年。
根据不同宿舍标准收取住宿费2000-8500元/人/学年。
2。学费住宿费退还方式:
学生因故休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予以退还。
3。学生奖励和资助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不及物动词入学方式说明
1。投档比例
在实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阅读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采取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规定:艺术类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ⅱ度或色弱的考生。
3.大学志愿与录取
普通班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考录取机构相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顺序进行调剂。当第一志愿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将依次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查阅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专业志愿1:1招生计划”的录取规则。
艺术
艺术院校设置的专业在辽宁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采取平行志愿招生方式;其他省份以所在省份录取院校的录取办法为准。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录取期间,学院执行省级招录机关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
普通专业:对于高级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理科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录取。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对同分录取有相关规定的,学院按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所有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
平行志愿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未录取平行志愿的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2.5+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文理科考生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理科考生按照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511050、0411-62511051、0411-89178287
传真:0411-625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