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欧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学性质和主管部门
第二条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GB代码:12712)
第三条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本科院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
第五条 Xi安欧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程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大学。
学院位于Xi市南郊的大学城,校园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75人,其中本科生12498人,教学和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201.35万册,电子图书212.194万册。
设有会计学院、物流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爱德艺术与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7个本科专业和16个专科专业。
第三章毕业和认证
第六条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和高校有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毕业证书;已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符合国家和院校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第四章组织
第七条学校设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纪委、有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师生和校友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招生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十条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招生计划,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分省份、分专业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院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总计划的1%和本科艺术计划的15%之和。预留计划作为一个流动指标,主要用于调剂各省在我院招生线上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物价相关部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抄收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
1800元/学年: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数字出版、体育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2000元/学年:
审计学、经济统计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英语、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
2000元/学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心理学,智能建筑,广播电视编导。
2000元/学年:
会计、财务管理、金融、软件工程
2000元/学年:
教育学、学前教育、初等教育
2000元/学年:
传播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
高等职业教育:
1500元/学年:
旅游,酒店管理,应用英语
1500元/学年:
智能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
1500元/学年:
动画技术、新闻采集与制作、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1000元/学年:
体育经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
1800元/学年:
电子竞技与管理
2800元/学年:
软件技术
第六章准入原则
第十三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第十四,实行分志愿投档,即第一志愿考生被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满意,将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五条英语及应用英语专业只接受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种的条件。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十六条录取按照“分数明确”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录取分数顺序比超出字数的学生。
第十七条浙江省根据新高考录取政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
第十八条对于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我校各专业均要求考生的选修科目成绩达到CC,并按照“先分数后成绩”的排序方式录取先进考生,即先进考生按成绩排序,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修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认可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加分或加分规定;
第二十条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往届学生应当按照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与新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考生所在学院的录取标准。经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者,由我院发给《Xi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加盖“我院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栏章,并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考试合格后,正式入学。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2019年我院艺术与播音与编导类专业成绩承认为全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如有特殊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有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都是艺术类和艺术类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方式为: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排名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②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其文化课成绩和名次从高到低录取,直至计划满。
第二十四条体育专业录取:2019年我院体育专业成绩承认为全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如有特殊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包括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电子竞技与管理三个专业。在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的排序方式:根据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体育文理科从高到低统一排序,直至填完计划。
第七章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学院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俭学、社会专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和伙食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励和补助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3500元/学年;一般困难补助2500元/学年;
杜斌丞奖学金:1000元/学年;
资助:学院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
第八章入场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挂靠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报到或请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我校规定的正常报名截止日期后20日内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报告,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将进行电子注册,即获得教育部的正式身份。复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退回;对于确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新生,经其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办学地点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咨询电话:400-8877-369
咨询Q Q Q:4008877369 938078905
招生微信号:欧雅_zsb
第二十九条学校地点:陕西省Xi市东一路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章程的内容负责。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Xi欧亚学院。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