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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6年1月5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2016年7月1日,终结了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

甲公司于2016年1月5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2016年7月1日,终结了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

甲公司于2016年1月5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2016年7月1日,终结了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法定期间是()。
  • A、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
  • B、破产程序终结后1年内
  • C、破产程序终结后2年内
  • D、破产程序终结后3年内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或者针对债务人的无效行为而追回财产。在此期间追回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进行追加分配。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后,追回的财产不再用于对全体债权人清偿,而是用于对追回财产的债权人“个别”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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