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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第十五章知识点:其他权益工具

注会《会计》第十五章知识点:其他权益工具

2019年注会《会计》第十五章知识点:其他权益工具

一、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1、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

2、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永续债利息等

贷: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永续债利息等

3、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等

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

【提示】交易费用,按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4、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重分类

(1)权益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

借: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账面价值)

贷: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

——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借可贷)

【注意】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金融负债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借: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

——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

5、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所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①赎回时

借:库存股——其他权益工具

贷:银行存款等

②注销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

贷:库存股——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借可贷)

6、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将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金融工具转换为普通股的:

借:应付债券/其他权益工具等

贷:实收资本/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差额)

银行存款(不足1股,差额以现金支付)

(二)投资方的账务处理

金融工具投资方(持有人)考虑持有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是权益工具还是债务

工具投资时,应当遵循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相关要求,通常应当与发行方对金融工具的权益或负债属性的分类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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