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会计从业

(四)2003年初,李某开了一家快餐店,并按规定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每月按时申报纳税。由于

(四)2003年初,李某开了一家快餐店,并按规定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每月按时申报纳税。由于

(四)

2003年初,李某开了一家快餐店,并按规定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每月按时申报纳税。由于月月亏损,李某于2003年8月将店铺转给了一位朋友。李某把税务登记证件同时转借给那位朋友。

2003年12月10日,主管地税机关突然找到李某,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要求李某在3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并对李某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处以500元的罚款,同时又以李某把税务登记证件转借他人为由,处以2000元的罚款。

24.要求:判断李某的行为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24.(1)李某的行为是错误的。按照税法规定,李某将快餐店转让给他人属于应变更税务登记证的事项,李某应该在签订转让协议后,向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由于李某没有办理变更手续,所以他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应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26877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