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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行政复议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四、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范围★★★ P26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人事处理决定;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

(二)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主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事由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时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形式书面or口头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P28 

1、行政复议参加人:具体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全过程的人

2、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

(四)行政复议决定P29 

1、一般制度:审查方法;举证责任;审理期限;生效

2、决定种类;

3、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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