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本题甲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它有证据证明后履行合同义务方乙公司有可能不能履行合同,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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