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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程序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程序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居住

募集设立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程序主要包括订立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募股程序、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一) 以募集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二) 发行股票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公司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30日未召开,返还认股人股款并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会报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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