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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1. 股东大会

(一) 股东大会应该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主持—》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主持—》监事会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三)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各股东

(四)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决议,需2/3以上通过

2. 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定机构,董事会成员由5人至19人,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通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 监事会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监察机构,其成员不少于3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原则

1. 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同股同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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