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已知甲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股东,而B公司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B公司还控制C公司,同时,B公司和C公司共同控制境内的D公司。2010年,境外的乙汽车公司准备收购甲公司80%的股权达到控制的目的,为此需要判断是否进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对此,按照下面的资料判断甲公司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中的“营业额”为( )。单位:万元 经营者 上一会计年度营业额 甲公司 7000 A公司 3451 B公司 5211 C公司 1256 D公司 850注:该营业额未包含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营业额
A、16918万元B、9451万元C、17768万元D、15662万元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营业额计算的具体规则。根据规定,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的营业额应当为下述经营者的营业额总和,(1)该单个经营者(甲公司);(2)第(1)项所指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者(A公司);(3)直接或间接控制第(1)项所指经营者的其他经营者(B公司);(4)第(3)项所指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者(C公司);(5)第(1)至(4)项所指经营者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D公司)。因此,甲公司的营业额应该为7000+3451+5211+1256+850=177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