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否买卖有效

司法 时间:2026-08-23 08:10:49 阅读:8591
我父母于2000年动用所有的积蓄,在城里买了一套二手房(低洼改造房),当时房产证还没有办 下来,只能签订购房协议书,协议书中写的是:房主必须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后15天之内辅助我父 母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则按照赔付3倍的房款。房产证于2005年颁发下来了,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 该房主兄弟五人的名字! 房主说:当年他们兄弟五人是在开发商那里办理的析产,并进行了公证。我们带着析产公证书 咨询房产局,回答是:“这低洼改造房是房主父母的,因为父母过世,房产直接由兄弟五人继承, 所以房产证上是五个人的名字!“ 现在房主以他们家其他兄弟不愿意卖方为由,不想卖了!我父母该如何办?起诉吗?起诉理由 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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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08:10:49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或者因客观不能的话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三倍的房款,如果三倍仍低于损失的话,还可以要求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友好的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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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10:49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或者因客观不能的话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三倍的房款,如果三倍仍低于损失的话,还可以要求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 体贴的小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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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10:49

    和谁签的合同,就起诉谁,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 爱笑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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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10:49

    当初买房时你应当审查他的房产手续,现在其他人不同意你无法过户。按照当初协议,他应当赔偿你的损失,三倍房款。你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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