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经济补偿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30:24 阅读:2620
我曾是一名小学的公办教师,工龄12年,丈夫在外地工作,调动难度大。去年11月份,我向当地教育局提交了辞职报告,征得各部门同意后,离开单位,辞掉工作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当年年底政府发放关于“普九”方面补助津贴,每月300元,合计3600元,请问:我该不该享受11个月的补助津贴?以及根据我的辞职情况,是否有相应的经济补助?请求万名律师给予我帮助,我们一家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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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怪的吐司

无私的大船

2026-04-02 19:30:24

你应该享受11个月的补助津贴;根据你的陈述情况,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如果你不是公务员,而且是经过学校各部门同意后辞职的,根据劳动法你应当得到经济补偿金(最多12个月的工资)。注:你的情况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坚强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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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30:24

    你应该享受11个月的补助津贴;根据你的陈述情况,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如果你不是公务员,而且是经过学校各部门同意后辞职的,根据劳动法你应当得到经济补偿金(最多12个月的工资)。注:你的情况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 无聊的煎蛋
    回复
    2026-04-02 19:30:24

    如果教育局没有什么违法的地方,你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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