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屋买卖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08:26 阅读:57
我是2006年11月和房屋开发商签的购房协议(非合同),约定2007年12月交房,当时以一次性付清房款优惠3%,我先交了一万元定金,其余款项约定于2007年6月交清,可后因房屋到2007年6月还未开工,明显不能按时交工,其余款我就没交清,今年12月房屋才交房,不但不给我赔付反而还要将以前优惠的3个优惠点去掉,请问开发商的做发合法吗?

最佳回答

悦耳的绿草

纯情的豌豆

2026-04-02 20:08:26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协议应当有效,开发商违反约定,你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履行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多情的哈密瓜,数据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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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08:26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协议应当有效,开发商违反约定,你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履行合同。

  • 光亮的犀牛
    回复
    2026-04-02 20:08:26

    开发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糊涂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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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08:26

    起诉开发商违约。

  • 殷勤的衬衫
    回复
    2026-04-02 20:08:26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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