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以业户违反协议为由要求所有业户离开,但我未签协议我该怎么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17:43 阅读:4988
我是一名建材装饰市场的业户,去年我进住了这家市场,并交纳了两年的租金,但只有收据并未签协议。(当初因为对市场提供协议有异议,所以并未签字。后来找到市场要求签协议时,市场又因自己内部问题而未提供协议。几日前,市场以业户“未按时交纳物业费”违反协议为由,停业、并单方面终止了所有业户的合同(协议),要求所有业户在10日内与其结算费用离开,且只返还省余时间的租金减去托欠费用及其滞纳金之后余款的50%(另50%做质保金,三个月后返还) 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样未与其签合同的该怎么做?我应该交纳物业费和滞纳金吗?质保金的该留多少? 还有当初市场说前三个月免费,有少数业户和市场修改了协议将时间延后了三个月,大部份没改。像我这种没合同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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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逸的白羊

美满的河马

2026-04-04 17:17:43

你好,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因有实际履行行为,而成立事实上的合同。对于物业费和滞纳金要看当初的约定;如果能证明其确实免三个月,应提供证据据理力争。仍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处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温暖的彩虹
    回复
    2026-04-04 17:17:43

    你好,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因有实际履行行为,而成立事实上的合同。对于物业费和滞纳金要看当初的约定;如果能证明其确实免三个月,应提供证据据理力争。仍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处理。

  • 英勇的店员
    回复
    2026-04-04 17:17:43

    要看当初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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