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被几个人跟用棍棒、斧头打伤了头部,请问这属于哪一类犯罪

司法 时间:2026-04-04 16:50:25 阅读:8653
我弟弟因承包鱼塘之事与人发生纠纷,对方纠集五六个人持棍棒、斧头将我弟弟头部,胸部,肘部腿部打伤,歹徒逃跑,之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迟迟未到,等派出所到时,我弟弟已被打伤(接警后,十分钟之内准能到,但二十分钟还没到)派出所人来时,犯罪分子头头还没走,可是派出所并不管,致使犯罪分子头头大摇大摆的走掉。请问:这种犯罪属哪一类犯罪?应怎样定刑?该派出所的包庇、纵容行为是什么行为?我怀疑这里的派出所和歹徒是不是一伙的?谢谢

最佳回答

欢喜的小鸭子

满意的小虾米

2026-04-04 16:50:25

打人行为属故意伤害,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你弟弟的伤情(达到轻、重伤,才构成犯罪)。只有构成犯罪,方可谈定罪量刑。 派出所干警的行为属不作为行为,不过需要证据证明。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温柔的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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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6:50:25

    打人行为属故意伤害,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你弟弟的伤情(达到轻、重伤,才构成犯罪)。只有构成犯罪,方可谈定罪量刑。 派出所干警的行为属不作为行为,不过需要证据证明。

  • 孤独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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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6:50:25

    你好,我认为是故意伤害罪,派出所应立案,查清事实,做鉴定,轻伤三年以下,重伤三到十年,你认为有包庇、纵容行为,可以到公安局纪检举报,说明情况,你会得到答复的。

  • 狂野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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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6:50:25

    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你弟弟经鉴定构成轻伤,犯罪嫌疑人会受到刑事制裁;派出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可向其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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