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12:17 阅读:2257
大学毕业生,已在房地产公司工作近十个月,但是公司没和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出实习期3个月—考核—见习期6个月—考—转正,这种行为属不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触犯劳动法???应该怎么处理??

最佳回答

沉静的蜻蜓

失眠的绿草

2026-04-06 20:12: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至三年不超过二个月,公司规定实习期3个月,考核见习期6个月的,该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的工资,支付违约金,要求签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你可要求签三年期以上期限的合同,因为试用期已超过二个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端庄的母鸡
    回复
    2026-04-06 20:12: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至三年不超过二个月,公司规定实习期3个月,考核见习期6个月的,该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的工资,支付违约金,要求签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你可要求签三年期以上期限的合同,因为试用期已超过二个月)

  • 自由的水蜜桃
    回复
    2026-04-06 20:12:17

    1、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

上一篇 增长药不增高

下一篇 关于我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