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某的该笔债务我是否必须偿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4:57 阅读:6145
前夫是搞建筑工程的,二十年来却一直亏损,债务很多,曾先后在我亲戚和朋友处借款本金达到二十五万元之多,这还不包括我以自己的工资给他垫付的款项.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的增多,我感觉他搞建筑不行,曾多次提出要求他另谋他业,但其一意孤行,坚决不听,自2004年后半年至06年底一直未回家住过,我多次要求其回家但没有效果,于是我在07年1月5日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2007年9月19日临猗县人民法院历经9个月调解判决我和前夫离婚.离婚时本着财产和债务各半的原则,对财产和债务进行了合理分割.因债务多为我亲戚或朋友的,除我自己所负债务外,他所承担的债务我也得一一应对、逐一归还,让我一屁股债务,举步唯艰;孩子归我抚养,他每个月承担200元的抚养费用,但离婚至今,他一分钱抚养费未付过;08年10月20日,因前夫在2006年9月和2007年2月分别借任某8万元和2元欠下的债务,我又被债权人任某告上了法院.该债务我真是一点也不知情,且当时前夫已长时间没有回过家,借款也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最佳回答

美丽的钢笔

怕孤独的紫菜

2026-04-02 18:44:57

由于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因此你想不承担偿还义务比较难。如果你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可以还钱后向男方追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灵巧的仙人掌
    回复
    2026-04-02 18:44:57

    由于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因此你想不承担偿还义务比较难。如果你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可以还钱后向男方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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