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修改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18:17:54 阅读:434
本人1995年12月31日在藤桥机械场签署了有份劳动合同书.生效时间是1996年1月1日.当时一起签合同的有很多人..合同的类型也一样(长期劳动合同).他们说要拿去农垦总局审批.把合同拿走了.审批完了也不发一份给我.他们应该帮我们缴15年的劳动保险费.但是呢.他们在1998年就和我说:厂里面没什么事做,叫我自己出去找事再,也不发下岗证.每个月也没有补贴.直到2008年10月18日 他们就发了一张通知单给我,叫我缴纳2004年-2008年的劳动保险费..我就去厂里复印了一份劳动合同 发现上面有被人改动过(和当时一起签合同的人不一样)..我现在可以要求他们帮我出劳动保障费.在要求和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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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帅哥

虚幻的方盒

2026-04-06 18:17:54

您好,您的情况比较负责。但是可以确认的是,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单位就负有交纳各种社会保险的义务,同时你也享有和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以及在符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情况下的解除权。对于用人单位迟延交纳社会保险的,你可以主张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爱撒娇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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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17:54

    您好,您的情况比较负责。但是可以确认的是,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单位就负有交纳各种社会保险的义务,同时你也享有和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以及在符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情况下的解除权。对于用人单位迟延交纳社会保险的,你可以主张赔偿。

  • 陶醉的玫瑰
    回复
    2026-04-06 18:17:54

    劳动单位负有交纳各种社会保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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