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基恩士公司,请你还大学生一个公道!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31:13 阅读:2083
真是忍无可忍才发这样一个帖子。   我是将于今年毕业的西华大学的学生,3月份,我参加了日本基恩士(上海基恩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面试,然后一轮一轮下来,公司已经通知录用我,并且告知工作的地点是大连分公司。   上个星期,我和同行的2个人一起去了上海参加一个星期的培训。并与星期三(3.26)和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聘用合同,入职宣誓书”。   没想到星期五,公司告知我,我上班的地点不是大连,现在还未定,并且让我去深圳参加一轮面试,最终的结果先去了深圳再说。   参加基恩士公司的面试我付出了很多,也牺牲了很多,为了基恩士,我推掉了 中国移动,国美电器 ,丹麦的BEST SELLER公司。      三方协议,签订以后意味着要对学生负责,如果每家公司都是三方协议签订后再面试决定录不录用,那中国的大学生可真是悲哀了!   何况我还签订了聘用和入职。   于是我听从公司的安排,于星期五去了深圳参加面试,公司告知我星期一给通知。         刚才基恩士打电话来说 不要我了!!!!   我只想知道基恩士这样做是不是合法的?   是不是可以先签定很多协议和录用书以后再来玩面试?   三方协议是每个大学生只有一份。没有三方,找工作是很麻烦的事情。   现在基恩士让我就这样等待消息,然而因为基恩士我错失了3家公司,现在已经4月份,来高校招聘的公司已经大没有以前的好了。   现在让我怎么办?      希望大家可以帮我出出主意,是不是该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我的利益。      谢谢!         到目前,公司还没有给出我任何的解释和答复。

最佳回答

害羞的跳跳糖

温柔的狗

2026-03-30 04:31:13

不太好搞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傻傻的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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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31:13

    不太好搞

  • 知性的火
    回复
    2026-03-30 04:31:13

    签订劳动合同前,你没有什么权利。

  • 雪白的保温杯
    回复
    2026-03-30 04:31:13

    说说协议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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