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不下这口气,大家帮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25:00 阅读:633
我上周找的工作,单位说让我这周一上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不想在那个单位工作,昨天上了一天班,今天向单位辞职,但是他以找不上人为接口,不给我还证件原件,让我干3天再走,我想问问,到底是谁的不对,我起诉他胜算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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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的钢笔

无私的电源

2026-03-30 10:25:00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乐观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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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25:00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冷静的黑夜
    回复
    2026-03-30 10:25:00

    肯定胜的,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

  • 缥缈的黑裤
    回复
    2026-03-30 10:25:00

    可以投诉单位扣押证件的行为。

  • 狂野的百合
    回复
    2026-03-30 10:25:00

    干3天再走,也比诉讼效果好。

  • 妩媚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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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25:00

    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 满意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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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25:0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健康的大山
    回复
    2026-03-30 10:25:00

    可以依法进行投诉。

  • 爱笑的羽毛
    回复
    2026-03-30 10:25:00

    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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