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不下这口气,大家帮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12:12 阅读:2013
我上周找的工作,单位说让我这周一上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不想在那个单位工作,昨天上了一天班,今天向单位辞职,但是他以找不上人为接口,不给我还证件原件,让我干3天再走,我想问问,到底是谁的不对,我起诉他胜算大不大??

最佳回答

眼睛大的小猫咪

碧蓝的长颈鹿

2026-08-23 13:12:12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直率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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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12:12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温柔的路灯
    回复
    2026-08-23 13:12:12

    肯定胜的,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

  • 香蕉裙子
    回复
    2026-08-23 13:12:12

    可以投诉单位扣押证件的行为。

  • 简单的大米
    回复
    2026-08-23 13:12:12

    干3天再走,也比诉讼效果好。

  • 年轻的项链
    回复
    2026-08-23 13:12:12

    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 辛勤的咖啡
    回复
    2026-08-23 13:12:1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娇气的大象
    回复
    2026-08-23 13:12:12

    可以依法进行投诉。

  • 英俊的火龙果
    回复
    2026-08-23 13:12:12

    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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