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及孩子归属问题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6:40 阅读:8857
我想咨询离婚问题:我是湖北人,老公是安徽人,目前都在上海工作,但没有在上海买房,也没有太多积蓄。孩子的户口在湖北,目前4岁了,五年前我们结婚证是在安徽拿的。目前,因为性格不合、沟通困难,生活习惯严重不一致,他又对我及我父母都极其不尊重,因此想提出离婚。关于离婚程序想咨询: 1.如果我离婚,是否只能在安徽办理手续?还是可以在上海?办理程序是怎样? 2.如果老公不同意,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出诉讼? 一旦我提出离婚,他是一定坚持要孩子的,考虑到孩子不可分割,所以关于抚养权问题想咨询: 1.有关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能以母亲的意向为主? 2.是否有其他因素可以判断抚养权归属?比如:家庭暴力、沟通障碍等证据? 3.一方抚养孩子之后,另一方有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比如探视?承担教育费用等? 期待答复!感谢各位律师及朋友们!

最佳回答

壮观的金毛

光亮的早晨

2026-03-31 20:36:40

如果双方在上海经常居住,可以在上海起诉。子女扶养应当依据有利于小孩的原则进行。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承担抚养费用,并有探视权。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开朗的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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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6:40

    如果双方在上海经常居住,可以在上海起诉。子女扶养应当依据有利于小孩的原则进行。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承担抚养费用,并有探视权。

  • 光亮的小熊猫
    回复
    2026-03-31 20:36:40

    感谢喻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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