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多付的税费,能否要求中介退还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5:40 阅读:5427
您好,我作为买方与中介、卖方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合同本来约定所有的税费由我负担,但中介将工商局的格式条款——“税费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部”划掉,改为我支付过户手续费5万3千元,多不退少不补。后根据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中介实际支付4万,剩余的1万3不予返还。 请问该规定是否无效?我有权要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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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的煎蛋

高大的犀牛

2026-03-31 20:25:40

该项约定是无效的,您可以要求退还。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潇洒的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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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5:40

    该项约定是无效的,您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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