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陪审员求助,人身伤害相关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1:31 阅读:2666
我的西部地区的一名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今天陪审了一个人身伤害的案子,有点棘手,请大家帮助理一下思路,还有能不能提供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背景:我们这里农村有一个风俗,就是某家人盖房封顶时(从前是上梁),要请村里的人来帮忙,这种帮忙是不给工钱的,但是主人要请帮忙的人吃饭,当然少不了酒了,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风俗。 案例:在这种背景下,原告给被告帮忙,在房顶(是一层一平房,大约有3米高)不慎坠落下来,现在花了将近6万余元,人命保住了,但是高位截瘫,头以下都不能动了。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医药费等共计也就是6万元,被告不同意调解,一分钱也不愿出。 细节: 1、原告有证人证明是被告邀请原告给自己帮忙的。 2、原告当时的确喝酒了。 3、坠落时原告并非从事劳动,而是在休息时,实际情况是两班倒。 4、当时并非坠落在被告家中,而是在邻居家中,我们实地查看后也发现,因为是在给房面浇筑水泥,实际除了当时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只能在被告邻居家的房顶上. 大家看一下怎么办,有什么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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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的乌龟

拉长的鸭子

2026-03-30 01:11: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据此,应该赔偿,但受害人存在过失(饮酒),应当适当减轻被帮工人的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柔弱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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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1: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据此,应该赔偿,但受害人存在过失(饮酒),应当适当减轻被帮工人的责任。

  • 朴素的春天
    回复
    2026-03-30 01:11:31

    很高兴看到陪审员对案子也这么认真。看来,现在的陪审员已经开始不甘心继续当摆设了!!

  • 单身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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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1:31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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