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应该不应该再赔偿他营养费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0:27 阅读:4258
我有个工人在上班时被绞车绞断四个手指,现已经医好,一切正常,用去25000元,在住院期间一切费用都是我出的(连出院后的一个月的生活费。营养费也是用我的)从受伤到医好有50天时间。现在工人说还要赔偿他营养费。误工补贴30000元,请问:他这样合理吗???我又应该不应该再赔偿他营养费。误工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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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慰的发卡

感动的唇彩

2026-03-31 22:20:27

要赔,如果构成残疾还要赔残疾赔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辛勤的御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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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0:27

    要赔,如果构成残疾还要赔残疾赔偿金。

  • 舒服的含羞草
    回复
    2026-03-31 22:20:27

    如果是工伤,不需要赔偿,但你需要赔偿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误工费和营养费并非工伤法定赔偿项目。 如果因工致残,则还涉及一系列赔偿项目,具体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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