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常驻外地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发生以外死亡算工伤吗

司法 时间:2026-05-29 05:41:57 阅读:6703
我表哥是[B][U]新疆某企业常驻上海办事处人员[/U][/B],本月24号晚上,由于一个以前的[U][B]客户[/B][/U]受伤,他和单位另一名人员在下班后前去探望,并在客户家饮用了少量黄酒,席间,去上厕所,不知什么原因从楼梯上跌落,造成颅脑损伤,不治身亡。请问这是否算工伤?是因公牺牲吗? 谢谢!

最佳回答

高兴的煎蛋

体贴的黑米

2026-05-29 05:41:57

我认为如果探望受伤客户是单位的决定的话,应属于工伤。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诚心的抽屉
    回复
    2026-05-29 05:41:57

    我认为如果探望受伤客户是单位的决定的话,应属于工伤。

  • 务实的老师
    回复
    2026-05-29 05:41:57

    可以先申报工伤,得到劳动局的决定再说。

  • 老实的火龙果
    回复
    2026-05-29 05:41:57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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