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的执行

司法 时间:2026-04-01 04:44:39 阅读:7798
黑龙江省的。离婚判决书申请县法院执行,一直没有执行回来。后来执行员说进行调节。1万3千多元的判决书只要求女方返回8千多元,执行费还都是男方出的。请问这合理么? 执行员还跟男方说再多他也没办法了,男方没办法在调节书上签了字。女方现在已经返回了协议上的数目,请问还有办法执行回另外的那部分么? 期待您的回答!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9 11:52:46编辑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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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嚓茶

会撒娇的老鼠

2026-04-01 04:44:39

你所说的情况应当属于执行和解,如果对方按照和解协议完成了执行,那么你就无法要求执行另外一部分了,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和解协议执行,那么就可以申请按照原判决的结果强制执行。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温暖的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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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4:44:39

    你所说的情况应当属于执行和解,如果对方按照和解协议完成了执行,那么你就无法要求执行另外一部分了,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和解协议执行,那么就可以申请按照原判决的结果强制执行。

  • 默默的荔枝
    回复
    2026-04-01 04:44:39

    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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