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死亡8个月后冒出私生子,

司法 时间:2026-03-30 14:21:22 阅读:2077
A死亡8个月后冒出私生子, A于2003年11月去逝,留下妻子B(国家正式干部)和一女儿C(读书中),按照有关规定,B,C将A火化并安葬。 2004年7月突然有D(有一定固定的经济收入)携其子E(读书中)出现,D声称E是1996年在明知A有妻子女儿的情况下与A所生,有A的父及兄弟作证。并声称由于A死后其父及兄弟反面不认她,故一直不知道A过逝的消息。 问题1:E与A有没有法律上的父子关系,如何证明其父子关系?由于A的遗体已经火化,无法进行亲子鉴定。 问题2:如果能证明E与A的父子关系,在进行对A的遗产继承中按什么样的顺序进行(先分割夫妻财产,再继承)? 问题3:按照婚姻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① 那么在分割夫妻财产中,B是否可以对已死亡的A要求损害赔偿?即由A所能分割到的财产进行对B的赔偿。 ② 如果A能得到赔偿,赔偿数额如何决定,占A所能分割到的财产多少百分比? ③ 在22年的婚姻关系中,B的收入,对家庭的付出,对照顾子女,老人的付出相对较大,是否在财产分割中可得到更大比例? 总之,由于A与D的非法同居,是否能将A与B婚姻期间的所有财产判为B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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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嗲的冬日

贪玩的冥王星

2026-03-30 14:21:22

要通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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