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法律援助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28:15 阅读:1994
在工作过程中走动被铁皮割断左脚肌键,未做公伤鉴定。公司付百分之八十医疗费,我无异议。半年后有后遗症还需医疗费,脚也没完全康复!公司不予报销。劳动部门也不予处理,因时限已过十个月.请问:现在能不能起诉?是否还有效?会不会得到赔偿?。[

最佳回答

拼搏的发带

俏皮的水池

2026-03-30 10:28:15

问题是现在劳动部门不受里了!他们说只有在受伤日起六十天内才行。我应该什么办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迅速的高跟鞋
    回复
    2026-03-30 10:28:15

    问题是现在劳动部门不受里了!他们说只有在受伤日起六十天内才行。我应该什么办呢?

  • 还单身的舞蹈
    回复
    2026-03-30 10:28:15

    应该去做工伤认定, 以后的事情就好办了。

上一篇 [南京]物业管理费问题

下一篇 山东团购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