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团购房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32:39 阅读:8696
团购房纠纷经过: 04年3月在铁路工务段工会的牵头下,共有工务段、车务段、水电段等几个部门的职工,300多户团购ja公司商品房。 价格和具体内容由工务段工会主席谈妥的。04年5月,交付定金1万。 04年11月根ja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工务段工会主席谈的内容作为合同副页。(副页中ja房地产为甲方,工务段工会为乙方) 问题出现在交付日期,合同(副页也有)内规定05年10月1日。违约办法也有规定。 但是到了05年10月29日才交付房子。ja房地产的答复是:04年12月他们跟工务段工会有个协议(具体文件没见大致内容:由于天冷,房子停工1个月,交付日期顺延) 问题:像这种情况属于违约交付日期吗?违约金大约每天50元,我们应该怎样主张? 工务段工会在我们和ja房地产签订协议后,她还有权代表我们和ja房地产签订其他的协议吗?(首先它签订协议,没经过我们的同意.我们是否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的协议代表不了我们业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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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网络

魁梧的黄蜂

2026-03-30 04:32:39

你们可以追究她的责任,如果没有你们的授权。 至于她是否有权利,要看你们当初是如何操作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任性的豌豆
    回复
    2026-03-30 04:32:39

    你们可以追究她的责任,如果没有你们的授权。至于她是否有权利,要看你们当初是如何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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