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缠石膏、头嵌石子来求教!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8:32 阅读:9676
地点:奉贤**公路 时间:21:00 人物:我叔叔 在和同事们穿过**公路(穿绿化带未走人道线,无红绿灯)时我叔叔被一辆未亮车灯的轻便摩托车撞出12.9米。我叔叔事发后昏迷120、110到达后被送奉贤中心医院,经查膝盖骨折医院要求交1万元并开刀,因无钱只能石膏治疗,住院一周花费¥5000.00,现头部还有一颗小石子未能取出。医院开出病假三个月。 交警说双方都有责任(对方当时无驾驶证和行驶证)。 问: 1、对方的责任是不是比我大?还是一样? 2、现在交警未调解,我该怎么办? 3、如果上诉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是否合理?是100%赔偿还是百分之几?上诉费大概是多少和谁承担? 4、我如果需要上诉是去哪一级的法院? 5、需要哪些相关材料? 谢谢,请快点回复我。

最佳回答

辛勤的冷风

欣喜的豌豆

2026-03-29 23:28:32

事故的责任依交警调查来认定,若未走人行横道,则肯定有责任。 在事故发生地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炙热的楼房
    回复
    2026-03-29 23:28:32

    事故的责任依交警调查来认定,若未走人行横道,则肯定有责任。在事故发生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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