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期合同期满,单位要求更改合同,我不同意原合同仍生效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5:04 阅读:415
产假期间合同期满,单位并不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签定另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细则中的收入说明明显比原有合同低。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同意签定新的劳动合同,会否在提出后的规定期限(15天内)当自动放弃续签合同处理?劳动关系会否自动解除?原有合同是否仍然生效? 另外,妇女三期不能降低其基本工资,这个工资包括绩效奖金吗?

最佳回答

欢喜的电话

勤恳的早晨

2026-03-31 20:35:04

你有权拒绝签约,原合同仍然有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外向的果汁
    回复
    2026-03-31 20:35:04

    你有权拒绝签约,原合同仍然有效。

  • 淡定的抽屉
    回复
    2026-03-31 20:35:04

    同意。

上一篇 关于房改房的产权认定问题.

下一篇 请问: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