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求助信!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9:39 阅读:2737
我和前夫在1977年结婚,78年生有一女,1983年我在单位因工伤致残(后鉴定为国家三级残废,生活需要人护理),随后就一直工伤在家。每月的工资都有我前夫到我单位领取。随着年数的增加,我的身体越来越差,前夫对我和女儿的关心也越加减少,到1998年6月时,前夫突然离家出走后变一直未回家。期间我也到派出所报过“失踪”,随后又在2001年通过法院和他办理了离婚(当时因为找不到他人,法院做被告缺席审判,准予离婚但未分割财产)。 如今我前夫又出现了,现在他到派出所说要回家住,我们家只有一间卧室,我现在和女儿住在里面。我觉得自己不可能和一个离了婚的男人同住一屋,但是户口簿上还有他的名字,离婚后他也一直未将户口迁出,因此我现在该怎样办呢? 另外现在的住房是我出工伤后我单位分给我的福利房,“调配原因”一栏也注明是:“工伤致残,照顾分配一间,原住房有上海笔尖厂收回调配使用”(原住房也是我娘家的一间后楼房间,10.6平方)。在2000年9月时,我用我的公积金买断了该公房的产权,(现在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我女儿的名字)如果现在双方提出分割财产,这套房产该如何划分,是属于我女儿的,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作为残疾人和“无过错一方”的我,况且房子也是当时单位为照顾我分的,而我女儿是现在产权的拥有者,我们能否多分? 还是三方平分房款呢? 另外我最近通过律师查明,我前夫在1996年时在上海松江开过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他本人,注册资金50万,他和另外一个合伙人一人出资25万元。当时按照他的个人收入根本拿不出25万元,而且当时我也发现家里的国库券等钱款都没有了,我问过他,当时他承认拿过家里的钱但一直隐瞒在外面开公司的事。现在我能否就这25万元的注册资金向他要钱,因为我觉得这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他如果说钱没有了,公司倒闭了又该怎么办? 我能否用他今后分得的房款作为抵押呢? 我现在已经55岁了,每月的退休金是国家按“三级残废”的工资补助标准给的,请问这些钱按婚姻法是否应作为残疾人的个人收入,还是也要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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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的香烟

大方的背包

2026-03-30 01:19:39

1、该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你和女儿可以多分。 2、你不能直接就25万元主张共同共有,但可以要求按四分之一比例分割公司股份。 3、工伤退休金应当为你的个人财产。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朴实的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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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9

    1、该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你和女儿可以多分。2、你不能直接就25万元主张共同共有,但可以要求按四分之一比例分割公司股份。3、工伤退休金应当为你的个人财产。

  • 魔幻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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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9

    1、该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你和女儿可以多分。 2、你不能直接就25万元主张共同共有,但可以要求按四分之一比例分割公司股份。 3、工伤退休金应当为你的个人财产。

  • 要减肥的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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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9

    完全可以主张公司中的应得部分的股份,但男方很有可能到时提出公司亏损,存在很大的债务。

  • 优雅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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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9

    已经离婚了,如果分割财产的话,也只能分割离婚当时有的现尚存的夫妻共同财产。

  • 俏皮的水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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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9

    公司的债务需经审计才能确定。

  • 温暖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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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9

    同意楼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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