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工资指是的基本工资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1:55:22 阅读:9342
1、(广西南宁)我们公司的基本工资是当月发放,但是奖金却是第二个月底,甚至第三个月初才能领到。如果劳动法中的工资指的是所有劳动报酬,那公司发放工资并未依照劳动法第五十条执行,是否合法。 2、公司的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是460元,可我单位的基本工资才有400元,还要从里面扣除养老和失业保险。请问公司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3、公司规定一个月内连休三天以上,当月奖金不得,只发基本工资。此休假包括:婚假、产假、病假、事假、丧假等。请问此规定是否合法。 4、合同到期后,我不再与公司续签合同,公司要求我提交不续签合同的书面理由,否则不给我开具离职证明。请问提交不续签合同的书面理由是否法律要求,如果提交对我是否有什么害处,是否可拒绝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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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美的日记本

直率的白开水

2026-03-31 21:55:22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04年2月28日到期,但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再提出续签合同,我仍继续在岗位上工作。根据劳动法:如果既不续订劳动合同又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在原岗位上劳动,用人单位仍然按原来标准发放工资时,就推定双方续订了一份期限与原劳动合同期相同权利义务不相同的劳动合同。现公司在2005年1月份提出续签合同,实际上是聘用单位变更,签订新的合同(原聘用单位--某劳务公司已经解散)。 问题:1、我原合同有效期是否应到2005年的2月28日。 2、如我不愿再与公司签订新的合同,我原合同在未续签的情况下是否仍有效?而公司以我不签合同为由解聘我是否合法?公司解聘我是否应提前三十天通知我?而公司在离职证明中写明是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合同,是否不对? 3、我要求公司给我开具合同到期的证明,公司是否应该开具?现公司拒开此证明(只同意开具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合同的证明),我该怎么办。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怡然的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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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55:22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04年2月28日到期,但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再提出续签合同,我仍继续在岗位上工作。根据劳动法:如果既不续订劳动合同又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在原岗位上劳动,用人单位仍然按原来标准发放工资时,就推定双方续订了一份期限与原劳动合同期相同权利义务不相同的劳动合同。现公司在2005年1月份提出续签合同,实际上是聘用单位变更,签订新的合同(原聘用单位--某劳务公司已经解散)。问题:1、我原合同有效期是否应到2005年的2月28日。 2、如我不愿再与公司签订新的合同,我原合同在未续签的情况下是否仍有效?而公司以我不签合同为由解聘我是否合法?公司解聘我是否应提前三十天通知我?而公司在离职证明中写明是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合同,是否不对? 3、我要求公司给我开具合同到期的证明,公司是否应该开具?现公司拒开此证明(只同意开具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合同的证明),我该怎么办。

  • 俏皮的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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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55:22

    1、公司的行为不合法;2、不符合劳动法;3、不合法;4、你可以拒绝提交。

  • 野性的糖豆
    回复
    2026-03-31 21:55:22

    赞成二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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