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不利应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3-31 19:43:10 阅读:3362
我于2003年3月向北京朝阳法院,申请对原公司未执行劳动促裁的强制执行。但是至今仍未执行,我曾多次以书面的形式联系并催促法院执行。 今天在网上查到当初的公司因未参加工商年审已被吊销,法人又注册了另一家公司 请问劳动仲裁书还有效吗?法院强制执行不利,延误时间,应该负责吗? 我是不是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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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搏的蜜粉

爱撒娇的时光

2026-03-31 19:43:10

法院执行不力的情形经常遇到,当事人受到损害却无法得到法律救济,这是法治进程中必须要纠正的不良现象。 就你的案件而言: 1。公司被吊销的,应当由投资人进行清算,如果没有清算的,其应当在清算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向该公司的清算责任人 主张权利; 2。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已经确定了一项新的罪名:即执行人员渎职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据此,你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追究失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激昂的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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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3:10

    法院执行不力的情形经常遇到,当事人受到损害却无法得到法律救济,这是法治进程中必须要纠正的不良现象。就你的案件而言:1。公司被吊销的,应当由投资人进行清算,如果没有清算的,其应当在清算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向该公司的清算责任人 主张权利;2。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已经确定了一项新的罪名:即执行人员渎职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据此,你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追究失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 壮观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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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3:10

    成都康律师的说法有失偏颇!对于该公司确无财产且被吊销的,你可以要求其投资人进行清算,但这主张并非向执行人员提出,而是另行起诉。在执行程序中,是不存在强制清算程序的。另外,对于执行人员渎职罪的构成,法律规定很清楚,必须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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