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劳动教养过程中吃了几颗铁在胃里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6:23 阅读:6898
我的弟弟2003年11月份,因盗窃案补叛劳动教养一年零九个月. 但是他在劳动教养过程中吃了几颗铁在胃里,现在身体特别弱 人已经快不行了.我们全家人都特别着急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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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的火车

辛勤的流沙

2026-03-31 22:26:23

一般而言,吃铁应属故意自伤、自残行为,批准所外就医应该从严掌握。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发布) 第四十九条 劳动教养管理所设置医院或卫生所,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对劳动教养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对患病人员的生活要适当照顾。病重的,经主管劳动教养机关批准,征得家属同意,通知当地公安派出所,可以所外就医。所有就医人员,除工伤外,医药费用由本人自理。   要经常检查了解所外就医人员的治疗情况和表现,病愈后应当及时收回。 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1992年8月10日司法部令第二十二号发布) 第十三章 所外就医 第七十四条 劳动教养人员在劳动教养管理所内患严重疾病,因工或其它原因造成严重损伤,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医疗单位不具备医疗条件或短期内无法治愈的,可以办理所外就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 劳动教养人员办理所外就医,须由劳动教养管理所医院(卫生所)或指定的地方县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家属或者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意担保。 第七十六条 劳动教养人员所在中队填写呈批表,提出意见,经劳动教养管理所审核同意,报主管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处)批准。 第七十七条 劳动教养管理所根据批准意见,办理所外就医手续,填发《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证明》,通知担保人将所外就医人员领出,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 第七十八条 劳动教养管理所要定期检查、了解所外就医人员的治疗情况和表现,对疾病痊愈或者重新违法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应及时将其收回所内执行。   因疾病痊愈或重新违法收回所内执行的,应继续执行剩余的劳动教养期。 第七十九条 劳动教养管理所应及时通知劳动教养期满的所外就医人员来所办理解除劳动教养手续,发给《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并报主管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处)备案。 第八十条 所外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自理;工伤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忐忑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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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一般而言,吃铁应属故意自伤、自残行为,批准所外就医应该从严掌握。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发布)第四十九条 劳动教养管理所设置医院或卫生所,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对劳动教养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对患病人员的生活要适当照顾。病重的,经主管劳动教养机关批准,征得家属同意,通知当地公安派出所,可以所外就医。所有就医人员,除工伤外,医药费用由本人自理。  要经常检查了解所外就医人员的治疗情况和表现,病愈后应当及时收回。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1992年8月10日司法部令第二十二号发布)第十三章 所外就医第七十四条 劳动教养人员在劳动教养管理所内患严重疾病,因工或其它原因造成严重损伤,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医疗单位不具备医疗条件或短期内无法治愈的,可以办理所外就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五条 劳动教养人员办理所外就医,须由劳动教养管理所医院(卫生所)或指定的地方县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家属或者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意担保。第七十六条 劳动教养人员所在中队填写呈批表,提出意见,经劳动教养管理所审核同意,报主管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处)批准。第七十七条 劳动教养管理所根据批准意见,办理所外就医手续,填发《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证明》,通知担保人将所外就医人员领出,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第七十八条 劳动教养管理所要定期检查、了解所外就医人员的治疗情况和表现,对疾病痊愈或者重新违法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应及时将其收回所内执行。  因疾病痊愈或重新违法收回所内执行的,应继续执行剩余的劳动教养期。第七十九条 劳动教养管理所应及时通知劳动教养期满的所外就医人员来所办理解除劳动教养手续,发给《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并报主管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处)备案。第八十条 所外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自理;工伤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 孝顺的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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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首先回答一楼的贴子。要求积极治疗,必要时可办理所外就医。 劳动教养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劳动教养场所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对劳动教养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发生甲、乙两类传染病和成批中毒病人,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第二十五条 建立劳动教养人员就诊制度,对患病、受伤的要及时给予治疗。第二十六条 劳动教养场所因医疗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危重病(伤)患者,应及时转送有条件的医院或请人会诊。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所外就医。第二十七条 对新入所的劳动教养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和性病普查,对患有一般传染病(包括性病)的,应隔离治疗,吸毒成瘾的应予以戒毒治疗。第二十八条 根据病情和医嘱,对患病劳动教养人员的生活要适当照顾。第二十九条 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对从事矿山、井下、高温、有毒等作业的劳动教养人员,按规定发给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照顾女劳动教养人员。

  • 称心的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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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现在没有采取治疗措施吗?如果劳教部门不予治疗,你可以到当地司法局去反映情况。无论受到什么刑罚,健康权都能得到保障。

  • 优雅的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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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一名很有耐心和及具爱心的 老师却受到学生的 杀她恐吓信,教师从没打过学生,也没有言语伤害过学生,不过教师和家长都发现这学生有点不对味,心理有点障碍。找学生谈她说这是她的 隐私,她只会对小动物说心里话,妈妈和这位老师的 关心都没用,任何人对他的关心都没用。因为妈妈的 关心只是打,老师说“妈妈是深爱自己的孩子的 ,可能妈妈的 方式你不能接受,你可以和妈妈沟通”她这样回答“有什么好沟通的,反正妈妈的 全对”还说“不喜欢别人逼他快乐或不快乐,否则她会杀了她,”老师不知该怎么办,可以报警吗?报警了会是什么结果?

  • 舒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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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首先我感谢你给我的回复,但是,我没有看懂你写的意思 。我现在还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还是法律有什么规写?可以怎么办?走什么手续?

  • 香蕉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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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首先回答一楼的贴子。要求积极治疗,必要时可办理所外就医。劳动教养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劳动教养场所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对劳动教养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发生甲、乙两类传染病和成批中毒病人,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第二十五条 建立劳动教养人员就诊制度,对患病、受伤的要及时给予治疗。第二十六条 劳动教养场所因医疗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危重病(伤)患者,应及时转送有条件的医院或请人会诊。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所外就医。第二十七条 对新入所的劳动教养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和性病普查,对患有一般传染病(包括性病)的,应隔离治疗,吸毒成瘾的应予以戒毒治疗。第二十八条 根据病情和医嘱,对患病劳动教养人员的生活要适当照顾。第二十九条 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对从事矿山、井下、高温、有毒等作业的劳动教养人员,按规定发给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照顾女劳动教养人员。

  • 欢喜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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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这是回答二楼的贴子,以后希望网友别跟在别人的贴子后面发贴,自己单独发起贴子。像这种情况,最好办理休学手续后,由家长带领去看心理医生,进行心理治疗。

  • 娇气的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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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现在没有采取任何治疗措施,而且我们家说给他做手术的话, 教养所的队长说不能在医院或在家里养伤,手术七天以后必须回到教养所。 我们想到回到教养所, 吃不上营养也没有。他的身体现在就已经快不行了所以不同意

  • 潇洒的小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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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6:23

    谢谢您! 等五一一过我们就去办所外就医不知道能不能办成?因为我们在这方面没有熟人。但是我们全家人现在的心都急碎了,真的是觉得活着实在是太累了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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