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的定位】
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监理服务,有合同义务,受强制性法律法规约束,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在目前的法律关系中,如果不解决监理职责的定位,监理行业的发展将面临问题。
[建设监理责任问题]
监理不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实施者,其主体地位不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同等对待。而且监督的权利没有相应增加,监督地位没有提高,责权利不对等。由于权力有限,它承担了与其他承包商相同甚至更大的责任。
2013年至2015年,在住建部网站公布的34份住建部行政处罚决定中,对监管企业或人员进行处罚的有20份,其中15份因“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被处罚为“对事故负有责任”。
2015年底,北京清华附中“12.29”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事故的一审判决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业内人士普遍担心和焦虑。
【建设监理团队的问题】
队伍成长速度慢。注册监理工程师增长率一般不到10%。2015年底,上海注册监理工程师仅增长9.4%,每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也在逐年减少。近两年,全国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增速不到5%,但2015年上海监理从业人员出现负增长。
缺乏精英人才。优秀的监理人才由于职业风险不断,行业地位低下,看不到职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在咨询行业得不到同级别的丰厚物质回报,在项目一线得不到与职务对等的权利和尊重。在层层压力下,行业既无法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流入,也造成了受过培训、有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的流失。
[建设监理费收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工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NDRC价格[2014]1573号)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工程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NDRC价格[2015]299号)明确,全面放开建设监理费为市场价格。收费放开后,监理企业面临市场萎缩、业主服务价格低、市场恶性竞争、市场反应不充分等困难,监理收费水平大幅下降。2015年,本市监理企业平均监理费率(监理合同金额与监理项目投资额之比)为0.84%,比2014年1.08%的费率下降了22.37%。
监理费过低导致企业投资减少,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面临严峻考验,不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稳定和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监理行业定位】
在上海,8家综合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占总数的近50%,项目监理占总数的26.5%,监理收入占29.2%。可见,现在的监理行业还是用人力资源创造价值,是劳动密集型行业。
传统的监理服务是基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服务方式单一,服务价值低,工作内容标准化,追求目标既定,没有创造价值。
未来的市场是体现价值的市场。在未来,业主更关注项目的投资回报,更关心投资效益,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下达到最佳目标。监理行业只有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转变,提升服务能力,发展核心竞争力,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建设监理中小企业的发展]
监管水平越高,人均监管产值越高。B、C类监理企业不仅监理业务少,人均产值也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据统计,2015年上海有71家企业监理业务收入低于1000万元,累计业务收入3.42亿元,不及排名第一的最大企业的一半。同时,监理资质高的企业更加注重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用工和劳动关系管理更加规范;而在资质等级较低的B级监理企业中,注册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含量较高,这些企业大多只以盈利为目的,忽视了年轻人的培养和发展。中小企业生存状况堪忧,长此以往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