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少或防止施工安全事故。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加强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控制是目前最有效、最直接的管理方法。这样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2.提高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就安全生产而言,施工单位在整个施工安全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者,也是大多数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多数施工单位存在操作行为不规范、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操作人员无证或未经培训等问题。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以检查监督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实现建设项目目标控制,实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施工过程的控制其实就是:投资、质量、进度。虽然没有提出安全控制,但这三个目标的实现和控制都离不开安全目标。首先,工程质量离不开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存在隐患,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安全也影响工程质量,所以施工质量和安全是相辅相成的。其次,建设投资和进度与施工安全密切相关。虽然增加了工程总投资,但保证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还是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但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对施工安全的控制和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以相对减少建设项目的总投资,保证施工进度按原计划顺利进行,从而促进项目的完成,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实现建设项目的目标控制和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4、法律法规赋予施工安全监理的责任。
GF/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做了最好的诠释:一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范和监理实施细则;二是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是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四是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五是巡视检查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六是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工程建设与安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涉及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过程。下面只介绍施工过程中常见且危险的几个分项工程。
1.高空作业
(1)安全帽
安全帽是防止冲击的主要防护装备。每个安全帽应有生产厂家名称、商标、型号、许可证号、检验部门的批次验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戴头盔时,一定要系好下巴带,防止头盔脱落。
(2)安全网
重点检查安全网的材质和使用情况;每个安全网出厂前,必须有监督检验部门的批量检定和国家制定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3)安全带
安全带是用来防止人体坠落的。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在安全带的带体上缝制有商标、合格证和带有永久字样的检验证书。合格证上标有产品名称、生产年份、拉伸试验、冲击试验、生产厂家名称、检验人员姓名等信息。
(4)肢体保护
侧防护栏杆应定型、工具化、连续化;护栏的任何部分都应能承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
(5)洞口保护
护孔设施应标准化、工具化、严密化;不能有操作人员随意找材料盖住预留孔洞的临时做法,以防发生坠落事故;楼梯和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栏杆,井内每两层(不超过10m)应设置安全网或其他形式的水平防护,并不得遗留杂物。
(6)访问保护
入口防护应具有紧密牢固的特点;为防止进出施工区通道外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在出入口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搭设防护棚,棚顶铺设50mm厚木板,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或采用竹笆脚手板等强度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以提高防砸能力。
(7)悬挑材料钢平台
悬挑钢平台应按设计要求组装使用,其结构应稳定。严禁将悬挑钢平台放置在外防护架上。平台边缘必须按边缘作业设置防护栏杆和护脚板,防止物料滚落伤人。
2.模板支持系统
(1)施工方案
模板安装和拆除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支撑结构进行设计计算,并按程序进行审核批准。根据住建部[2009]38号文件要求,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为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鉴定。
(2)支撑基础
支架基础的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应能承受支架上部的全部荷载。必要时应夯实,并设置排水沟、槽等设施。支架底部应设置底板和垫板,垫板长度不小于立杆垂直距离的2倍,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
(3)支架结构
采用对接连接,屋面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碗扣式支架不应大于700mm;承插式卡扣支架不应大于680mm;扣件支架不应大于500mm。当支撑的高宽比大于2时,为保证支撑的稳定性,必须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其他加强结构的措施。
(4)支架稳定。
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纵横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交底和验收
支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定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支架搭设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支架的搭设质量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应有量化的内容和书面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3、脚手架搭设
(1)施工方案
满堂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应编制专项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的脚手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所以专项方案已经过专家论证。
(2)框架基础
基础土层、排水设施和扫地杆的设置对脚手架基础的稳定性有中等烟影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础被水浸泡,以减少或消除脚手架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因基础不均匀沉降而产生的变形。
(3)车架稳定。
框架中支撑、斜杆、连墙件等钢筋的设置对整体刚度有重要影响。增加纵横向剪刀撑可以增加框架的刚度,提高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在竖向支撑顶部的相交平面上设置水平连续支撑,可以使框架结构稳定。加连墙件还可以提高框架的承载能力;在空之间的位置,还可以延伸2 ~ 3跨,超出顶部加载区域的投影范围,以提高架体的高宽比,达到增强架体强度的目的。
(4)杆锁
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应满足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各杆件的连接节点应紧固可靠,保证架体的有效传力。
(5)脚手架
使用的悬挂式钢脚手板必须有挂钩和自锁装置,防止松动脱落。
(6)交底和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方案和现场作业情况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或分段搭设完成后,施工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用数据测量的项目,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运行。
4.塔式起重机
(1)负载限制装置
塔式起重机应配备起重力矩限制器。转矩限制器控制固定码振幅和幅度的触点或控制可变码振幅和幅度的触点应分开设置,并可分别调节;对于带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当小车向外运行,提升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变幅速度应自动转换为不超过40m/min。
(2)行程限制装置
回转部分无受流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以防止电缆扭曲。当旋转限制器向两个方向移动时,动臂的旋转角度应不大于540°。
(3)保护装置
对于有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双向小车变幅断绳保护装置,保证小车前后钢丝绳断裂时小车不在起重臂上移动;断轴保护装置必须确保即使车轮出现故障,小车也不能与吊臂分离。
对于在轨道上运行的塔式起重机,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设置限位装置,升降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停止装置。限位开关应保证开关动作后,塔机停止时,其端部与缓冲器之间的最小距离大于1m。
(4)吊钩、滑轮、卷筒和钢丝绳
滑轮、起重和动臂塔式起重机的卷筒应配备钢丝绳防坠装置。装置表面与滑轮或卷筒侧板外缘的间隙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装置与钢丝绳的接触面不得有棱角。
钢丝绳的维护、检查和报废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拆除、验收和使用
塔机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塔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验收程序应符合规范要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塔吊严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