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程序的技术交底
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保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施工合同要求到位,并承担相应责任。实际施工项目组织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业主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2.施工单位应编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本工程特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组织施工。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错误,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查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严格过程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施工人员应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现场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检单位进行检测。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8.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还是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都要由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发变更单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施工。
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都要围绕“优质工程”和“标准化工地”两个目标展开。
10.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向施工班组和操作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作业程序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11.在安全文明管理上,严格执行省安全文明检查标准。
1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或进行工程验收。
13.本工程需要建立质量控制点和进度控制点。
质量控制点:本项目涉及的复杂零件和关键零件。
进度控制点:确认各部分的完成时间,确保及时施工。
可以讨论和商定质量控制点和进度控制点的建立。
14.从事本工程计量工作的人员应由专人负责,并要求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测量资料应真实、完整、齐全,相关各方签字应完整、清晰、结论明确,并尽可能与施工过程同步。所有需要计量的工程量必须通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7天)内签署相关文件。
15.项目开工前,要求建设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收集项目建设前期的相关资料,准备现场进行考察。
(2)提交企业施工技术标准,编制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提交监理审核。
③办理施工手续。提供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特殊工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等。
④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应重新编制。同时,各种专项施工方案(桩基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等。)应同时准备。
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监理审核。
⑤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总网络计划,并根据网络计划编制劳动力、材料进场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报监理、施工审核上报(浙建监理A5)。
⑥根据GB50300—2001,编制施工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⑦根据设计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提供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提交同条件留置试块的数量和位置计划。并按要求设置标准养护室。
16.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现场管理
1)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1)砖砂、混凝土砂、石子、钢筋等材料应分开堆放整齐。(由约50厘米高的砖砌体隔开)
(2)各种材料应有材料标识卡,标明材料名称、产地及是否检验合格。
2)混凝土和砂浆的配比应美观、规范、内容齐全。(工程名称、浇捣位置、浇捣日期、理论配比、实际配比、含水量、砂的砾石含量、砾石含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捣数量、外加剂、坍落度等。)应加以标记。
3)测量工具齐全并放置到位。混凝土搅拌机配备有至少两个磅称,砂浆搅拌机配备有至少一个磅称。磅秤应位于搅拌机的前面,带有测量台和地平面。坍落度筒应安装到位。
4)安全标志和安全措施悬挂到位。
5)试块养护室应标准化,温湿度计齐全,房间适当空。分段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建筑、编号、等级和日期。
二、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检验
1)水泥:每次进场必须提供材料质量保证书(3天强度报告和28天钢筋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和取样数量取样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场的每批水泥必须进行强度和稳定性试验。工程中不得使用块状和过期水泥。混凝土:30m3以内,一台班不少于一组。砂浆:每检验批两组。
2)钢材:每次进场必须提供材料质量保证证书(原件质量保证证书复印件及复印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取样数量进行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复印件必须反映:制造商的原出厂合格证号、炉号、钢号、钢材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指标、具体工程名称、现场实际数量、转抄单位和经办人的全称。副本不允许再次复制。同批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取样检测为一批。闪光焊接头以500个同等级、同直径的接头为一批验收,缺陷按一批计,每批至少检验一次。电弧焊和电渣压力焊是一样的。
3)砖:每次进场需提供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的程序和取样数量取样送检。它们只有通过测试后才能使用。砖:普通水泥砖每10万块检测1组,加气块按进货批次检测。砖进场前必须进行检验,尺寸偏差大、损坏严重的必须退场。
4)其他材料:进场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现场使用。
(1)应控制砂石的含泥量(C20、C25混凝土的砂石含泥量允许为5%),并控制粒径。沙子不能太细,石头也不能太大。如砂石:每400M3或600T一次。
(2)强度等级不低于M5的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5%;M5,不得超过10%。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验
设备按计划进行使用前检查,并提供有关部门的合格证和验收证明,经检查符合施工要求后使用。
四、测量放线检查
工程定位放样、工序测量、标高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五、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
1)隐蔽工程应按规定时间提前24小时由监理验收,并提交隐蔽检查资料和自检资料。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混凝土浇筑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受理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基槽验槽必须经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验收,并在验槽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其他(检验批)工程完工后,填写相关资料,通知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阶段性任务(分项工程)完成后,填写相关资料,要求提前三天上报监理,组织现场验收,签署初验意见。
六、施工安全检查和验收
工程开工时检查一次,以后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提供安全检查评分表。每个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提交我方审查。
七。项目资金支付
根据合同付款方式,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我们核实后向业主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业主确认付款。
八、进度检查
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总网络计划的要求,按时编制月、周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审查。
九。工程设计变更
本工程结构和造价的任何变更,必须经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同意。
X.信息要求
1)本工程使用的监理资料采用省建设厅规定的统一文本和永通表。
2)所有检验数据应与项目同步填写,不得事后补充或填写。
3)所有材料必须是A4纸,原件一式四份。
11.每道工序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质量和安全措施),关键工序的交底要提交我方审核。各专项工程施工前,应提供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批。
十二、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经施工方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三级检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监理验收,否则,我们有权不予验收。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验收,否则我们不予认可。
十三。施工测试要求
1)原材料应按有关规定取样送至现场检验,并由监理在现场见证认可。
2)混凝土和砂浆应按规范在现场取样制作试块,监理应现场见证认可,并做好监理见证标记。试块的试验结果应及时报告监理。
3)钢筋焊接试验应按规定按不同种类取样送检,监理方应到场见证,并对监理见证进行认可和标记。试验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监理。
4)其他试验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5)对于上述第(1)至(4)点,施工单位应提供两份试验结果并提交给监理人。
十四、施工现场实行定期监理会议制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五、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地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7.如有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