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的限制,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在现代建筑工地中越来越常见。因此,起重机械在建筑工地中的作用更为重要。与此同时,各种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着各类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摘要:本文结合个人监理经验,分析了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尝试提出了一系列对策。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缺陷
1.1参建各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
具体而言,施工单位未组织拆除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起重机械;每次加节、减节、附壁后未及时进行联合验收;建立的安全管理台账不符合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数据的要求。
拆卸单位或租赁单位未按要求在拆卸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高强度螺栓重复使用,未建立高强度螺栓报废制度;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不具备起重机械专业知识,导致安全监理失效的。
1.2软件信息不完善
目前,起重机械已基本按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但仍有不少资料缺失,如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项目部周检记录、企业月检记录、拆装使用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联合验收记录、附墙拆装自检记录、附墙出厂合格证、高强度螺栓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地面耐久报告等。
与起重机械安全相关的重要部件的修理记录也不完整,包括驱动装置、制动器、防坠落安全装置和重要零部件修理焊接后的焊接合格资料,以及过寿命检验的检测合格资料等。
1.3起重机械的拆装不符合操作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重视不够。比如说;拆除单位未提供耐久性报告和土层情况;基础未采取排水措施;特殊基础未编制特殊施工方案。
(2)拆卸装置未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拆卸。如垂直度偏差超过标准要求,自由端高度超过标准,框架与建筑物的距离超过标准,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高强度螺栓未按说明书要求的预紧力矩紧固,销轴未插开口销,吊车之间、吊车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起重机与输电线路之间不符合标准要求,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不符合要求,钢丝绳断丝数量达到报废标准,仍在使用,吊钩脱钩装置失效,施工电梯电缆限位器
(三)拆装单位在拆装过程中违反规定的。比如拆卸时不要戴安全帽;顶升作业过程中,风力超过5级时,不停止作业;违反拆卸程序操作,任意颠倒操作顺序;未按说明书要求找到平衡点;在吊笼顶部和吊臂端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操作人员未经认证或证书未定期审查。
1.4安全防护装置的拆卸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1)安全防护装置拆卸不到位。比如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振幅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施工栅栏门机电联锁装置、吊笼门机电联锁装置、超载限制器、吊笼顶部紧急出口限制器、零位保护、上限限制器或触板拆卸位置错误、上限限制器或触板拆卸位置错误等。
(2)安全防护装置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施工电梯防坠安全装置未按要求定期检测(三个月一次);施工电梯防坠安全装置未按规定及时送检;未能及时检查。
1.5起重机械设计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设计能力上的缺陷,缺乏规范的设计图纸来源,缺乏制造经验,发现产品与设计图纸有出入时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了经济利益而生产技术不成熟的产品。
比如有的厂家发现自家塔吊平衡臂与回转平台连接处缺少加强板,却不承认是设计缺陷,也没有采取补焊措施,让这类产品流入市场。还有厂家施工电梯防护栏高度保持在1.8m我不知道2012年5月1日实施的GB26557-2011中防护栏高度不得低于2.0m的要求。
1.6起重机械日常使用管理不到位。
未按要求建立起重机械登记卡的;塔吊司机室无起重特性曲线和灭火器;施工电梯的轿厢内没有操作规程;超载;未定期检查基本情况的;未定期检查高强度螺栓和销轴的连接情况;未定期检查驱动装置减速器的润滑情况;严禁向充油部位注入润滑油;未定期检查防脱钩装置;没有定期检查钢丝绳;未定期检查驱动齿轮和导轨齿条的工作间隙和磨损情况;驾驶员无证上岗,操作技术不熟练,应急能力差,安全意识淡薄;部分设备超过标准规定的强制淘汰期限,侥幸使用。
2完善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手册和监理方案的要求,做好自身的监理工作。
2.1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监督和预控措施。
(1)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监理小组,编制项目监理计划。
(2)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和相关规范、规定,制定一套具体、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
(3)审查起重机械的鉴定和拆卸方案。起重机械的拆装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确保起重机械拆装安全,监理单位必须认真检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确保拆装单位资质的有效性。同时,监理单位也要检查拆除工人的相关证件,防止无证作业。
2.2重视地质调查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仔细阅读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起重机械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征,分析可能导致地基不均匀空隆起和沉降的各种因素,了解重要的地层和土质指标。由于地质勘察资料可能不是很详细,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比起重机械拆除位置的地质情况,当与地质报告有较大出入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拆除单位,调整起重机械的拆除方案。
2.3拆卸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
对于特殊的地基处理方案,如承台基础或安装在地下室顶板的施工电梯基础,必须经过专家论证,以降低起重机械拆除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4建立严格的进场验收程序。
严把质量关,要求拆装单位在安装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发现起重机械有质量问题或维修时,应与拆装单位沟通,不允许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2.5做好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重在事前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1)起重机械的拆卸应严格按照拆卸方案进行。拆解作业开始前,应当监督拆解单位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监督拆装单位对拆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记录;现场监督拆卸过程,如发现违规操作,立即要求拆卸单位停止拆卸工作。
(2)无使用登记证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监理工程师应采用现场监督的方式,对检验人员的检验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和拆卸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检验机构。取得检验合格证后,建设单位应向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监理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制度。监理单位应当通过日常巡回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实施安全管理。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管理、隐患及整改等。重点检查“三违”、“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
(4)监理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隐患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的,应当立即停止,并按照“登记-整改-复查-撤销案件”的程序处理隐患。
3结论
综上所述,监理单位要尽职尽责,设立安全检查站,对工程的每一个安全环节进行监控,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拆除过程进行监督,这样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安全才会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