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通知和监理工作联系单是监理机构在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过程中常用的表格。但它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不同,但都是用来与施工企业沟通的。
监理工程师通知与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区别
通知单和联系单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控制中常用的表格。由于监理员专业工作水平、思想认识和经验的差异,很多监理员混淆了《通知》和《联系单》的适用范围,在具体编制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
通知和联系人名单的适用范围
通知是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承包商发出的强制性文件。其目的是督促承包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等。)可以及时纠正。通知具有强制性、针对性和严肃性。一经发出,承包人必须认真对待,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填写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回复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关闭。
联系单是建设项目各方的通用表格,是建设项目各方用于联系或答复项目相关事宜的表格。属于非强制形式,一般不需要回复。但很多监理混淆了通知和联系单的用法,通过开具联系单的方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既不规范,也没有起到通知的强制和强制作用。
比如某工程监理部以“安全围栏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有关事项”为由,用联系单出具的文件,就是使用单的错误,因为是指示承包商落实整改和回复的事项,应该出具通知。相反,某工程监理部以“现已发放施工许可证,请配合业主完善,施工单位应及时落实以下相关事项”为由发出的通知,也是使用表格的错误,因为通知是用下位语言书写的,发放对象是承包商,所以在给业主发函时应单独使用联系单。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签名的问题。联系单只能由负责人签字,通知也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