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发包人不遵守合同,擅自调整合同单价或变更公路设计图纸。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是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多是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过多的行政干预,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施工开始时,业主就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调整原施工单位的单价,随意更改道路设计图纸。(在这些方面,村村通的工程是最常见的)。
2.建筑企业的合同意识薄弱,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出现问题,我们不能按合同办事,而是习惯找领导协调。即使是正当的主张也无法自圆其说。
(2)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无法对项目进行及时跟踪,对动态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高度智能化、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极强且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行业是一个索赔频繁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害人的权利,也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双方承担的项目风险比例的重新分配。对于承包商来说,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然而,由于对高速公路市场的过度行政干预,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商往往是受害者。
二。关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本文转自项目经理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工作。
在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注意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认真阅读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提出解决方案。合同条款的措辞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和权利要写清楚。决不能因准备不充分或疏忽而在合同条款中留下漏洞,给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给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
2.规范工程建设合同履行中项目经理联盟和项目管理问题的管理。
公路项目签订后,合同双方将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效力。双方在合同执行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由合同规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严格履行,不得违背。但从根本上说,合同双方利益不一致,容易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双方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行为不一致、不协调、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应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采取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款,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和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并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全面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有关合同与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活动之间不产生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有计划地实施。
(2)加强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工程量增减和变更的签证确认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所涉及的工期和费用的记录要记录清楚,以减少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目标、数量、工期和价格,管理保修条款的履行。
(4)保管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信函、图表等。
(5)应用现代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督合同的履行,运用法律手段,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安全按计划进行。
3.承包商应强化合同法和合同管理意识,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承包商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谨性,减少签订合同时引起纠纷的因素,将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限度,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商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在竞争激烈的高速公路市场中做好风险预测、控制和转移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以适当转移合同双方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基础,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合同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是约束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的有力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创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分析和研究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以便合理履行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为合同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确保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有效的法律机器必不可少。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可喜的变化。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倾向于确认“杨合同”的法律效力。
6.评估项目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公路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多,工程量大,履行时间长。工程建设合同是一种丰富的书面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也有教训。要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和归档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与实施方案的对比分析,评价合同履约情况,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从而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和合同履约率,提高公路工程现代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