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程承包行业的竞争也相当激烈,因此所有的工程承包商都必须了解该过程的承包方法。那么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呢?具体签约方式描述如下。
一、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
根据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有四种承包方式:施工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设-运营-移交”承包。
1、施工全过程合同
施工合同全过程也称为“交钥匙”或“总包合同”,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只要建设单位普遍提出使用要求和完工期限,承包商就可以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采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人员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总承包,并负责对所有分包任务的全面管理、协调和监督。为了便于施工与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这种承包方式需要签约双方的密切合作;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决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类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优点是可以积累施工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保证施工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当然,还要求承包商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为满足这一要求,国外一些大型承包商往往与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承包公司,或进一步扩展到多家专业承包商和设备制造商,形成横向经济联合体。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发展的新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各地方成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都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商。
2.阶段承包
合同的内容是施工过程中某一阶段或几个阶段的工作。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还可以细分为三种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比较常见的施工承包方式。
(2)部分包材收缩。即承包商只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全部劳动力和部分材料,其余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供应。我国改革开放前,建设单位承包了多年的全部用工和地方物资,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门管理物资以及一些特殊物资,属于这种承包方式。改革后逐渐过渡到包工包料的模式。
(3)包工头不包材料。即承包方只提供劳务,不承担任何材料供应的义务。这种承包方式在国内外建设工程中都存在。
3.特殊承包
专项合同的内容是某一施工阶段的专项工程。因其专业性强,多由相关专业承包商承包,故称专业承包。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设计、勘察设计阶段的空调节系统和防灾系统、施工准备阶段的设备购置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
4.“建设-经营-移交”合同
国际通用名称是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的带资本的承包方式。程序一般是由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与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个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获得建设和运营项目的许可。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如果政府同意该项建议和申请,便会批出建造和营运该项目的专营权给该财团。即由联合体负责资金筹措、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建成后,在特许期内运营项目,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盈利;当特许权到期时,该项目将免费移交给政府。对于项目所在国来说,这种方式可以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无需举债,也可以解决当地缺乏建设、运营和管理能力等困难。并且不必承担建设和运营中的风险。因此,它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受到欢迎和推广,并有向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的趋势。对于承包商来说,跳出了设计施工的小圈子,实现了项目从前期到后期的全过程总承包,并参与竣工后的运营管理。利润的来源不限于建设阶段,而是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设备供应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从等待招标的运营模式到主动为政府、业主、联合体提供高级服务,业务范围扩大。当然,这必然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具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风险防范能力。
二。根据承包商的地位对订约方法进行分类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筑项目往往有多个承包人。承包商和施工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商之间的不同关系和地位,会导致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五种。
1.总承包
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该承包商可以将一些专业工作分配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商,并统一协调和监督他们的工作。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只与这个承包商有直接关系,而与不同的专业承包商有直接关系。这种承包方式称为总承包。承担这一任务的单位称为总承包商,或简称总承包商,通常包括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木工程公司和集设计施工于一体的大型建筑公司。我们的工程总承包公司是总承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包
简称分包,是相对于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商与施工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将一个分项工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分包出去。)或某个专业项目(如钢结构制作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来自总承包单位。总包商在现场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商负责。分包商通常是专业工程公司,如工业炉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修工程公司等。国际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总承包商选择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3.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力量完成承包任务,不转包的承包方式。通常只适用于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项目和修理项目。
4.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即两个以上的承包商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所有参加联合承包的单位推定为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协调其关系。但参与联营的各单位仍是一个独立的企业,只承担自己的义务,分享共同的利益,包括投资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分享、风险分担等。,对联合承包的项目按事先达成的协议执行。
这种承包方式由于公司多,资金雄厚,能够承包大型工程任务,可以取长补短,充分利用各自在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同时由于多家公司的合作,报价和投标策略的经验交流,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轻松中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对外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的承包企业联合经营,也有利于了解和适应当地的国情、民风、法规,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是指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商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他们直接对施工单位负责。承包商之间没有一般的分包关系,现场协调可以由施工单位自己做,也可以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也可以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来管理。
三。根据获取承包任务的方式对承包方式进行分类
根据承包商获取任务的方式不同,可将承包方式分为四种。
1.计划分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项目的任务,设计和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在中国,它曾经是很多年的主要方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方法已经很少见了。
2.投标竞争
通过投标竞争,中标者获得工程任务,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这是国际通行的获取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从计划分配工程任务逐步过渡到政府宏观调控下的招标竞争承包方式。
3.委托承包
委托也叫谈判承包,即建设单位在没有招标竞争的情况下,与承包单位谈判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
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或者使用扶贫资金代工销售商品,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按照国际惯例,因专利权、专有权等原因只能由一家厂商供货的项目也不适合投标。为实施此类项目,根据不同情况,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命令指定适当的单位执行承包任务;或者主管部门授权项目主办单位(业主)或听取其自主权,与合适的承包商协商,将项目委托给其承包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