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规则
1、类名、接口名的命名: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
2、变量、方法的命名:第一个单词全小写,从第二个单词开始,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都小写。
3、常量的命名:每个单词都大写,单词之间用“__”连接。
4、包名的命名:包名的所有字母都小写。
分隔符: ; {} () .
注释:
// 单行注释
变量
变量作为程序中最基本的存储单元,要素包括:变量类型,变量名,作用域
声明变量:
局部变量(local variable)
方法或语句内部定义的变量,必须先声明后赋值。
成员变量(member variable)
方法外部、类的内部定义的变量,成员变量会自动初始化
静态变量(static variable)
使用static定义,从属于类
变量和常量命名规范
所有变量、方法、类名:见名知意
类成员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monthSalary
局部变量:首字母大写和驼峰原则
常量:大写字母和下划线:MAX_VALUE
类名:首字母大写,驼峰原则
方法名: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run(),runR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