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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定义中的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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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定义中的分号

是的,在类说明符中的函数声明后明确允许使用分号。结果,当前在C ++ 0x草案中,以下内容也有效:第一个分号属于函数定义,第二个分号属于类说明符,委托给函数定义非终结符。

struct A {  void f() = delete;;};

但是三个分号是非法的。和具有主体的函数定义之后的两个分号一样。规范中的相应文字为处的语法9.2[class.mem]。

函数定义之后的分号已在C 03中被允许,但在函数定义后的命名空间范围内不允许使用分号。C 0x通过引入空声明来解决此问题。但是,只有当您在类主体外部使用函数定义后有分号时,这些命令才会出现。

Sutter在函数声明的末尾谈论“额外”分号,但这并不完全正确。因为以下语法无效

struct A {  void f();; // invalid!};

类说明符中的多余分号仅在function-definition之后有效。另外,作为检查时的检查,9.2当函数定义是模板时无效

struct A {  template<typename T> void f() { }; // invalid!};

这是因为它由模板声明(最终将自身最终将其余文本解析为函数定义)进行解析,而类说明符;之后没有附加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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