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甲方: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标题: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标题: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同意共同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的目的是引进专利,根据专利提供的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和必要的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所列项目进行投资。合资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管理,乙方承包用于保证合资公司产品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技术。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支付报酬。
第2条定义
2.1“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中所列的产品。
2.2“专利”是指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经专利权登记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登记并适用的专利技术。
2.3“技术”是指生产、使用、维护和销售本产品所需的技术,以及乙方目前掌握的或将来可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披露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和信息。
2.4“商标”是指合同附件中所列的商标。
2.“技术援助”——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每年将派遣_ _ _ _ _ _ _ _ _名技术专家到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专家的工资和往返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停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和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承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适当时间内向合营公司派遣_ _ _ _ _ _名技术专家,在生产、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聘用地到合营公司的旅费,以及他们在合营公司停留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生活津贴。
2.6“技术信息交流”——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把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资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进行改进时,应通知乙方。改进技术的所有权属于改进方,并受本合同保密条款的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的技术资料准确、完整、清晰,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根据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应用其技术的情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除根据合同生产、使用和销售产品外,未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未经事先书面同意,合资公司不得修改其生产的产品。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应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是在(地区)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同时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
3.4应乙方的要求,如有可能,合营公司应在适当的时候以乙方的名义在_ _ _ _ _ _ _对其提供的技术进行申请、注册和登记,以便乙方获得专利权。
3.根据双方协议,合营公司应在其销售的产品上标明商标,表明该产品是经乙方许可制造的..
3.6合资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的名称和标识列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 _ _ _ _ _ _ _ _ _销售
第4条第三方伪造和侵权
如果合营公司发现任何假冒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只有乙方对第三方的假冒产品和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有专属的权利追究甚至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但乙方应充分考虑合资公司就上述情况提出的所有建议。为此,乙方可以合资公司的名义作为原告,或者双方共同作为原告。合资公司不得无故拒绝,但必须先征得合资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特许权使用费
. 1在合同期内,合营公司应对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和协助给予补偿。
. 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 _ _ _ _ _ _ _ _ _天内,合资公司应支付产品总销售额的_ _ _ _ _ _ _ _ _ _ %的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应根据产品的_ _ _ _ _ _ _计算。
. 3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适用于_ _ _ _ _ _ _ _ _ _年
. 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和正确的记录,以便于确定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乙方可派一名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 并在合同期内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出上一季度销售的产品的净售价,并附上应付金额。 销售报告应由合资公司的首席财务官签署。
合营公司应根据本合同和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按时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汇给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根据合资合同,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合营公司员工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技术范围向合营公司选定的员工提供培训:制造、开发、销售和使用_ _ _ _ _ _ _产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其他培训相关技术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
6.3乙方不提供任何与产品的制造、销售或维护不直接相关的培训,也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项目的培训。
6.4培训的人数、内容、地点、持续时间和其他有关培训事宜应由合营公司和乙方商定..
6.如果合营公司需要乙方向合营公司派遣教员、技术专家和有关管理人员,为合营公司的人员提供不需要的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被雇佣人员从雇佣地点到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和他们在合营公司停留期间的住宿费、膳食费和生活津贴。
6.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参加并完成了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的合营公司员工,在培训结束后_ _ _ _ _ _ _年内不得从合营公司辞职。
第7条优先权条款
7.1在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材料、设备和配件应优先购买和使用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公司生产的产品
7.2对于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一切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相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与_ _ _ _ _ _ _ _签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同等成本、时间和质量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任何一方直接签订合同的一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资公司承认并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的技术是秘密。合资公司及其所有雇员和职员应将其技术用于合同规定的目的。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该技术不得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从合同签订到合同终止,该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 _ _ _ _ _ _年。
第九条合资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从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并签发之日起计算,共_ _ _ _ _ _ _年。
9.2在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再延长_ _ _ _ _ _ _ _ _ _年,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合资公司或甲方保证将所有技术和其他权利归还给乙方,并且在未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条判决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11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暴、洪水、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乱、传染病和瘟疫。如果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合同的时间应延长至相当于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的时间。第十二条合同文本和工作语言
2.1本合同及其附件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中英文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版本为准。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供醒目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和解释。3.3甲、乙双方和合营公司之间的通信应使用中文和英文。
13.4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均应以书面文本为准,并应被视为已有效送达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盖章):_ _ _ _ _ _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授权代表(签字):_ _ _ _ _ _ _授权代表(签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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