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关于上述物品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通过方式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组织采购,并为甲方做好工作。
二。本协议签署后,该项目的采购将开始。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乙方进行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殊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标(定标)委员会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完成评标、定标(定标)工作;
(三)按照成交(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4)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对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资料和要求进行验收和签收,采购文件的编制,请专家评审,采购人确认,并报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采购办负责人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和销售采购文件;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建项目专家评标(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备案;
(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编制评标(评标)报告,收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
(7)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大型、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参与验收工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并在采购(开标)前对供应商、评标(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评标)情况进行保密。
5.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不及物动词乙方应承担采购(投标)所需的所有费用。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向已成交(中标)的供应商收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款;服务费中标,公务用车按每辆人民币定额收取服务费。甲方不会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这个项目应该在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确认备案,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或协议的执行可能危及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乙方保证交易(竞价)不会因自身原因而失败,甲方保证不会取消委托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应向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年,月,日



